新华社北京5月29日电(记者戴小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会同教育部联合制定的《幼儿园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将于6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规为幼儿园食品安全划定了多条不可逾越的红线,明确禁止幼儿园从园外采购散装糕点、汉堡、三明治等食品,同时严禁采购、贮存和使用散装食用油及散装食盐,并在餐食加工配送、人员管理及监督执法等方面提出了更为严格的硬性要求。
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总监孙会川介绍,目前全国共有幼儿园25万多所,在园幼儿超过3580万人。与中小学相比,幼儿园普遍实行“三餐两点”或“三餐一点”的供餐模式,具有餐次密、总量大的特点。加之学龄前儿童属于食源性疾病易感人群,且身体不适时往往难以准确表达,这使得幼儿园食品安全成为家长关注的焦点,也是监管部门工作的重中之重。希鸥网观察认为,此次新规的出台,实质上是为幼儿园食品安全提供了一份详尽的“操作手册”和清晰的“责任清单”,将监管触角延伸到了每一个细节。
在供餐资质管理上,新规设立了“硬杠杠”。规定明确幼儿园食堂原则上应自主经营、统一管理。确需委托承包经营的,必须严格设定遴选条件;确需采用园外供餐的,必须对供餐能力及运输距离进行综合评估,并优先选择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等智慧化管理的单位,坚决做到“不达标、不进园”。
针对从业人员管理,新规划定了明确的“及格线”。要求幼儿园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员工职业道德与专业能力培训,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及从业人员每年的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小时。对于监督抽查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必须立即整改,只有在再次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在餐食加工配送环节,新规明确了标准“规定动作”。要求餐食从烧熟至食用的时间间隔不得超过2小时,配送过程必须使用专用、密闭且保温的设施,并对分餐人员的洗手消毒、口罩佩戴等卫生细节作出了具体规范。在餐饮具清洗消毒方面,幼儿园必须设置独立的洗消间或隔断场所,原则上采用物理消毒方法,且不得使用园外集中消毒单位的复用餐饮具。希鸥网观察注意到,这些细致入微的规定,旨在从物理层面切断食品安全隐患,构建起一道严密的防护网。
此外,新规还亮出了监管执法的“高压线”。明确市场监管部门对幼儿园食堂、承包经营企业及供餐单位的监督检查每学期不得少于2次。对于幼儿园集中用餐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从重处罚,并严格落实“处罚到人”及“从业禁止”等要求,以最严厉的监管守护幼儿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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