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氪讯,深交所发布对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公告,称长生生物及相关当事人存在重大事项未披露、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违规行为。对长生生物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高俊芳,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张洺豪,董事、副总经理张晶,董事、董事会秘书赵春志,副总经理张友奎、蒋强华、刘景晔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