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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监局发布《关于调整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审批程序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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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鸥网
2019年04月01日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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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氪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调整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审批程序的公告》指出,自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审批申请受理并缴费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未收到器审中心意见的,可以开展临床试验。这一审批程序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这预示着医疗器械临床试验默许制到来,改革在缩短医疗器械的研发时间的同时降低了研发成本,提高了项目投资回报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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